关键字: -人 | -整 | 无痛 | 人流 | -医 | 整形 | 妇科 | -妇 | -广 | -美
您现在的位置:郑州人流网>> 避孕专区>> 郑州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

郑州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

时间:2009年07月19日 23:01:41 字体:【 】点击数:
    1.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。 2.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。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。 3.既往有过心
    

1、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。

2、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。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。

3、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。

4、严重高血压,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。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,应停止服药。

5、哺乳妇女不宜服用。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,使婴儿乳房胀大,女婴子宫出血,同时还有抑制母亲乳汁分泌作用。

: Google书签 Del.icio.us Baidu搜藏 QQ书签 Yahoo书签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POCO网摘 和讯网摘
相关文章
  
热点推荐
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sitemaps | 招聘信息 | 联系信息 | 广告服务 | 设为首页 | 添加收藏
郑重声明:郑州人流网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医疗的依据,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.
郑州人流网关于人流,无痛人流,药物流产等的信息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.
ICP网站备案:豫ICP备12003276号-14